《《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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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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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课程大纲
(一)、哪些人可以认定为“消费者”?
(二)、哪些争议纠纷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改的亮点有哪些?
亮点一: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案例)
亮点二:遭消费欺诈最少也能获赔500元(案例)
亮点三:霸王条款?内容无效!(案例)
亮点四:经营者义务被强化电器等商品或者服务有问题商家要“自证清白”(案例)
亮点五: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案例)
亮点六: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
亮点七:消协帮你“公益诉讼”(案例)
亮点八:明星代言伪劣产品也要负责(案例)
(四)、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案例)
1、安全权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求偿权
6、结社权
7、获得有关知识权
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9、监督权
(五)、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案例)
1、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的义务;
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标记的义务;
7、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义务;
8、履行“三包”或者其他责任的义务;
9、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六)、国家对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七)、消费者协会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八)、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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