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缔结法律风险认知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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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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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课程大纲

导引:根据案例引出合同风险

案例:某电信公司因有效期问题单方面停止了消费者服务,被判败诉并对消费者赔偿

问答及讨论:请学员思考和分析败诉的原因及该企业在合同制定时存在的问题;

案例分析:分析案情,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引入正题:企业在合同制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阐述什么是合同风险。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是契约关系的体现,是企业建立一个规范的管理制度及避免合同纠纷的重要体现。

下面从合同签订几个方面分别阐述应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合同签定前法律风险与防范

2.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3.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与防范

第一讲:合同签订前的风险与防控

一、签约主体资格审查

1.合作方有无签约主体资格

2.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调查

3.签约主体信用调查

4.是否为代理,是何种代理

二、如何对主体资格审查?

1.举例说明一些特殊主体的资格,例如:广告商、房地产商等特定行业资格审查

2.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重要合同应通过专业人员专项调查制作报告、分析数据等)

3.授权代理几种表现形式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关于代理、授权的风险与防控

1.基于职务所形成的代理

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是我们防范合同风险的重中之重,在实务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

2.如何防范控制此类风险?

规范授权代理的做法是:不要预先发出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如果必须这样,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可以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清理、上缴,同时以最快的速度书面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案例: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案情摘要:案件所涉贷款,系崔某等人通过私刻公章以深圳机场公司的名义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诈骗而来。

案例分析:分析案情

问答时间

第二讲: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与防控

一、合同条款中应注意哪些规范?

1.质量标准条款

2.交付方式条款

3.付款条款

4.定金条款

法律小常识:订金与定金的区分

5.违约责任条款

6.争议管辖条款

二、签订时的几个小细节:根据现场气氛,问答后总结亦可)

1.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合作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讲: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与防控

一、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

1.列举几个合同法相关法条及做相应解读例如合同法54条、158条等

2.例如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54条中还规定:具有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例如:合同法第158条关于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检验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的时效约定,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以上几个方面的撤销权期限,其实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受损方的一种法定的救济权的规定。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行使撤销权。

二、交付时应注意的风险

案例:货款问题以我方为送货方为例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分析要点

1.签收问题: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货物,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

2.接收支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实践中,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的,一般都可以接受。接收支票当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避免银行退票带来的麻烦和损失

1)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

2)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

3)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

4)大写数字是否正确

5)印鉴(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清晰

6)如果是经过背书的支票,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

7)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

3.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这样做,该张收具就同时具有欠款确认书的作用

三、合同变更、转让管理

提问:

1.货款支付条件

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强调“契约精神”

2.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需要注意何种问题?

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或条款方可有效。

3.如果对方提出变更收款单位应如何处理?

1)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原合同附件

2)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必须杜绝仅凭单方变更通知即改变付款对象的情况。

四、证据保存制度

1.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

1)合同的原件保管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企业日后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使企业索赔面临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

2)实务中,有些合同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对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显得重要,建议可由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人员负责保管,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合同内容指向的物体本身的使用年限。

2.涉及合同签订或履行的重要电子邮件证据的收集

尽量长时间的保存在邮箱服务器中,取证时可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制作成公证书。

3.涉及往来传真件必须及时复印加以保存

结语:法律风险和防控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

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的基本规则,就能预防、控制风险产生的损失,使法律风险可以被评估、被预防、被控制。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认识、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提倡,也并不是要束缚员工、企业的手脚,而是促进员工、企业在可控制的风险范围内运作,增强企业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也必须制度化,并实行目标管理,唯有如此,我们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才能做大、做强!


标签:财务法律、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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