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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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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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如何界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什么是实际管理机构?如何判断?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税率有何不同?

·哪些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可享受低税率?

·新法实施前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是否可以免税?

二、收入确认

·所得税法上的收入包括哪些来源和形式?

·税法上判断收入实现的原则是什么?

·不同来源的收入应在什么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什么情况下应确认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的金额应如何确定?

三、费用扣除

·什么是合理的工资薪金?

·职工福利费应如何列支?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列支有何要求?

·赞助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扣除要求上有何不同?

·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及商业保险等的税前扣除问题?

·对手续费和佣金的列支税务上有何限制?

·利息支出应如何扣除?

·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有何具体规定?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需要何种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哪些费用项目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权益性股权转让损失应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减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的亏损抵补?

四、税收优惠

·哪些收入可以享受免税?减计收入的情形有哪些?

·公共基础设施及环保项目有哪些优惠?

·技术转让减、免税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优惠?

·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有哪些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要求?如何享受优惠?

·技术先进服务企业有何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需要符合那些条件?

·哪些固定资产能享受加速折旧?

·融资租入的专用设备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新法出台前设立的鼓励类企业能否享受新法优惠政策?

·各项税收优惠能否叠加享受?

·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应如何衔接?

五、境外所得抵免

·境外所得已纳税款抵免的方法是什么?

·哪些境外税款不得抵免?

·什么是简易方法?哪些情形适用简易方法计算抵免?

·境外所得来源国有效税率明显高于我国时如何计算抵免?

六、重组和清算

·什么是税法上的企业重组?

·如何理解“法律形式简单改变”?

·债务重组应如何处理?

·股权收购应如何处理?

·资产收购应如何处理?

·企业合并应如何处理?

·企业分立应如何处理?

·合并和分立后税收优惠应如何承继?

·如何区分应税重组和免税重组?

·免税重组各方需要履行什么样的备案/确认手续?

·跨年度重组交易应如何处理?

·税务机关对重组交易的后续管理有什么要求?

·跨境重组中中国居民企业有什么样的报告义务?

·清算所得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七、源泉扣缴

·谁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有哪些义务?

·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期限是什么?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时的处理方法?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

八、转让定价

·什么是税法上的关联方?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哪些?

·税务机关如何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什么是预约定价和成本分摊协议?

·受控外国企业合反资本弱化条款应如何适用?

·对关联方往来调整有哪些处罚?

·哪些企业应准备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如何准备高质量的同期资料?

九、汇总纳税

·汇总纳税适用的对象?

·所得税预缴与总、分支机构间的税款分配?

·总、分支机构税率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十、筹划思路与案例分享

·延缓收入实现的筹划

·扩大费用扣除的筹划

争取税收优惠待遇的筹划


标签:财务法律、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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