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涛老师解读节后天猫延迟发货设定最低赔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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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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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已过,京涛老师为天猫商家送上最新规则,天猫为规范商家的发货行为,为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对延迟发货设定最低赔付金。该规则于2017年2月15日正式生效。

  延迟发货,是指特殊商品除外,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的,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的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商品的,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而商家的发货时间,则以快递公司系统内的记录时间为准。

  商家延迟发货向买家进行赔付需以发放天猫积分的方式。以买家在天猫购物并使用积分抵扣权益为参照,赔付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百分之三十所对应的申明折扣让利权益,最低不少于500积分,最高不超过5万个天猫积分。举例:商品实际成交金额为10元,邮费为5元的交易,当买家投诉商家延迟发货成立,商家应按照标准向买家发放积分300个,因积分发放数量最低不少于500个积分,故此交易商家需向买家发放500个积分。

  京涛老师特别提醒:存在以下情形的,天猫不强制支持赔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1、滥用延迟发货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

  2、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淘宝排查发现,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天猫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的。

  京涛老师总结以下问题:

  针对同一买卖双方同一个订单的多笔交易,其中几笔交易被投诉延迟发货成立,天猫商家怎么赔?

  举例: 天猫同一买卖双方的一个订单有5笔交易,每个交易金额都不一致,其中被投诉成立的3笔商品实际交易金额分别是2000、800、200(不包括邮费的金额),商家需给买家发放的积分数量分别为: 60000个(上限50000个),24000个,6000个,共50000+24000+6000=80000个。

  最后,京涛老师多说一句:买家在"我的淘宝—我的积分"中查看获得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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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京涛老师 天猫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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