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税改革下的税务风险管控培训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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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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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第一部分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企业影响及应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一、社保新政

(一)代收和征收的区别

(二)人社部发[2018]25号、国发〔2018〕18号、税总函[2018]176号

(三)部分省市文件

二、税务局社保征管

三、社保基数与税务信息比对风险

(一)数字之间的关联性

(二)税务局社保漏洞疑点分析

(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构成

(四)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五)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六)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特殊情况处理

(七)缴纳社保与个税的基数是否必须一致?企业如何来平衡税收、社保、工资几者关系?怎么发工资和缴社保、个税对企业有利?

四、社保由税务征收后,企业合规化用工成本增加,职工承担费用增加

五、税务稽查可以查社保吗?

六、在社保费领域有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人会被采取哪些惩戒?

七、企业社保的补缴

(一)会不会追补以前年度少缴的社保?

(二)会不会有罚款?

八、企业社保追诉期

九、税务征收后社保登记、申报、缴纳影响及风险应对10策

(一)社保登记、申报、缴纳

(二)如何合理的“避”社保

(三)社保缴纳的几个误区(别多缴社保)

十、私下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的法律后果

十一、未缴纳社保的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十二、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能否在个税前扣除?

十三、社保的涉税及账务处理

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与应对

一、最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案例解析

(一)明确居民身份的概念和判定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工资和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五)免纳个人所得税

(六)减征个人所得税

(七)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八)纳税申报

(九)增加反避税条款

(十)各部门协作

(十一)个税的征收管理

(十二)个税法实施日期

二、个人所得税难点热点问题解析

(一)四项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

1、收入额确认

2、扣除项目

3、应纳税额计算

(二)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处理24项热点难点

(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税处理

(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五)财产租赁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

(七)偶然所得

(八)个税稽查风险点规避

(九)个税筹划风险与方法


标签:财务法律,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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